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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特产-阜城杏梅

   日期:2023-10-11     来源:美滋滋特产网    浏览:147    评论:0    
核心提示:阜城县特产-阜城杏梅阜城杏梅,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杏梅是杏和李的偶然杂交种,是阜城县的优势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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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城县特产-阜城杏梅
阜城杏梅,河北省衡水市阜城县特产,全国农产品地理标志。
杏梅是杏和李的偶然杂交种,是阜城县的优势果品,也是河北省地方特色果品,有着500余年的栽培历史。阜城杏梅果实呈卵圆形,外观色泽鲜艳,果皮橙黄色带红晕、具缝合线、皮厚有韧性,果肉黄色,细腻有砂性,酸甜可口。杏梅贮存期最长可达30天至40天,既可用于鲜食,也可加工成果脯、果酱、果汁等。
202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阜城杏梅”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外在感官特征
阜城杏梅果实卵圆形,外观色泽鲜艳,果皮橙黄色带红晕、具缝合线、皮厚有韧性;果肉黄色,细腻有砂性,酸甜可口,果核表面具有蜂窝状小凹点;单果重60~85克,最大单果重110克。
历史渊源
杏梅是杏和李的偶然杂交种,是阜城县的优势果品,也是河北省地方特色果品,有着500余年的栽培历史。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发展,杏梅已成为阜城县的拳头产品,成为全国规模、产量最大的产区。
2004年12月,阜城县被国家林业总局命名为“中国杏梅之乡”。为提高“阜兴牌”杏梅的品质,阜城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充分发挥农业标准化的作用,在有关部门的大力配合下,把杏梅种植分解为育苗、建园、土壤管理、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果实采收、运输、加工等12个环节,制定了《无公害杏梅栽培技术规范》《无公害杏梅》《无公害杏梅农药、肥料使用准则》《无公害杏梅质量验收标准》等标准,使果农有章可循,改变了传统的管理模式。通过示范区项目的实施,在杏梅的单产量、品质明显提高的同时,市场销售价也得以提高。 
生产情况
2004年,阜城县杏梅面积达6.94万亩,年产量达2.94万吨,占全国杏梅市场份额的90%以上。
2020年,阜城杏梅生产规模200公顷,年产量0.8万吨,占全国市场份额的95%以上。
产品荣誉
2020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对“阜城杏梅”实施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1)阜城杏梅的生产经营者在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前须向登记证书持有人提交使用申请书、生产经营资质证明。生产经营计划和相应质量控制措施、规范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书面承诺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和材料。
(2)经审核符合标志使用条件的,由阜城杏梅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持有人按照生产经营年度与标志使用申请人签订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数量、范围及相关责任义务。
(3)阜城杏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协议生效后,标志使用人方可采用产品名称和农产品地理标志公共标识相结合的标识标注方法,在农产品或者农产品包装上使用农产品地理标志,并可以使用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进行宣传和参加展览、展示及展销等活动。
(4)阜城杏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人要建立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如实记载地理标志使用情况,并接受登记证书持有人的监管。
(5)阜城杏梅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档案需保存5年,标志持有人和标志使用人不得超范围使用等经登记的农产品地理标志。未经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冒用阜城杏梅农产品地理标志,否则证书持有人有权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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