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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丰鹿鞭

   日期:2021-08-05     浏览:237    评论:0    
核心提示:西丰鹿鞭西丰鹿鞭,辽宁省西丰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西丰县被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鹿乡称号,西丰梅花鹿被中国
 西丰鹿鞭
西丰鹿鞭,辽宁省西丰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西丰县被国家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鹿乡”称号,西丰梅花鹿被中国农学会特产学会授予“中国梅花鹿最佳品种奖”,是中国最优秀的梅花鹿品种之一。西丰鹿鞭表面棕黄或黄褐,有补肾、壮阳、益精、活血催乳等功效。
2009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丰鹿鞭”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鹿鞭为鹿科动物的外生殖器,即阴茎或睾丸。西丰鹿鞭表面呈棕黄色或黄褐色,呈长圆柱形,有纵横纹,有明显包皮毛,海绵体断面呈蝶型,无残肉、无脂肪、无虫蛀,有显著的补肾、壮阳、益精等功效,主治劳损、腰膝酸痛、肾虚耳聋、耳鸣、阳痿遗精、慢性睾丸炎、宫冷不孕乳汗不下等症。
西丰县位于辽宁省东北部,辽东丘陵最北端,隶属于铁岭市。地处东经124°27′—125°41′,北纬42°29′—42°51′。南北长110千米,东西宽80千米,面积268平方千米。海拔120—870米。年平均气温4.4—5.5℃,年降水量570—749毫米,年日照总时数为2.559—2.891小时,无霜期115—153天。
林业是西丰县主要产业,拥有林地280万亩,拥有耕地和草地各136万亩,粮豆总产2.5亿千克,该品种选育的四个场家拥有梅花鹿喜食的柞树场6千多亩。西丰县光、热、水、草、林木资源丰富,具有发展养鹿生产和梅花鹿品种选育的良好气候环境和充足的饲料来源。
历史渊源
西丰是中国鹿乡,养鹿历史悠久,人工驯养梅花鹿已有300多年历史。
明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清太祖努尔哈赤灭叶赫后,将西丰封为皇家围场。西丰系“鲜围场”,奉清室之命,承担贡鹿任务。
明末,家住高丽墓子(现振兴镇)枫树倒树川屯(现枫树村)的村民杜香久,首先进行野生梅花鹿圈养,开创了人工驯养梅花鹿的历史。由于当时饲管理不善,发展不大。
清末,由于围场驰禁,垦荒者逐渐增多,野生动物越来越少,贡鹿任务越来越难以按时按量完成,于是迫使猎民共谋良计,野生鹿家养之技便应运而生。
据有关资料记载,民国二十年(1931年),西丰县仅有成年种鹿百只,其中公鹿40头,母鹿60头。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0月,西丰解放,县大队为了发展养鹿事业,于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4月用25匹骡马换取振兴农民会75只东北梅花鹿,并于1950年建立起第一个国营鹿场,即“西丰县振兴鹿场”,当时饲养梅花鹿112只。
1960年,从振兴调200只梅花鹿成立了和隆鹿场。
1961年,从和隆和振兴调399只梅花鹿成立了育才鹿场。
1962年和1965年,又建立了谦益鹿场和凉泉鹿场。从1963年开始各鹿场配备了养鹿技术人员。
1974年,为合理地利用种质资源,将其选育成高产、优质、适应性强、生产利用年限长、遗传性能稳定、经济效益高和饲养成本低的梅花鹿新品种,西丰县首先在育才参茸场开始开展东北梅花鹿纯繁选育,其后相继在和隆参茸场、谦益参茸场、凉泉参茸场也开展了此项工作。
1985年,各国营鹿场更名为参茸场。
1988年,“西丰梅花鹿新品种选育”课题被辽宁省科委列为“1988—1991年重大科研项目”。
1988年以来,西丰梅花鹿主要技术指标——成品茸平均单产稳定在1.2千克左右,连年每年都超过了1.15千克的计划任务指标,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
1995年11月28日,辽宁省科学技术委员会组织通过了“西丰梅花鹿品种选育”课题进行的成果鉴定。
2010年,西丰县存栏梅花鹿11820只,为1950年的120倍。其中,品种选育主要场家的成品茸平均单产1.120—1.39千克,母鹿的繁殖成活率达70—75%,鹿只死亡率3—7%。全县计有360多名素质较高的畜牧兽医等有关技术人员。“西丰梅花鹿品种选育”通过国家品种资源委员会的审定。
生产情况
2013年,西丰县拥有鹿场1866家,鹿饲养量14.6万只,年加工、经销成品鹿茸及鹿副产品占中国的80%、世界的50%,年出口创汇5000万美元。
2014年,西丰县全年加工、经销成品鹿茸及鹿副产品1000余吨,成为中国最大的鹿产品集散地和世界鹿产品加工贸易中心。
2016年,西丰县拥有规模以上鹿场230个,鹿饲养量3.5万只,年产成品鹿茸30余吨,鹿产品各类经销及加工门店、企业360家。从事鹿饲养、加工、销售人员5万余人,年加工、经销成品鹿茸及鹿副产品1000余吨,占全国80%、世界50%,年产值30亿元、出口创汇5000多万美元。
产品荣誉
2009年12月31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西丰鹿鞭”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专用标志使用
西丰鹿鞭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辽宁省西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西丰鹿鞭的法定检测机构由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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